应该如何对待原作者在乐谱上所标明的各种指令?钢琴乐谱
大家经常提出这样一个问题:“在作品分析过程中,究竟应该如何对待原作者在乐谱上所标明的各种指令?
”米尔斯坦的一段话,不正是对此问题的回答吗?!在这段直接引言中,“努力理解“和”解释深刻思想“是几个极为重要的关键词。只有当表现细节(其中包括音色、重点奏法)具有说服力时,才能使学生们理解,才能使他们主动地、不受任何外力作用地去理解并接受这些细节。
这种说法是否与我们在前面的说法互相矛盾呢?因为我们在前面曾经说过,在作品分析的最初阶段,不必去弹奏作品;完全没必要着急往前赶,因为这样做有害而无益;我们还谈到,在对一部新作品进行分析时,弹奏速度要慢、均匀、发音深厚而“圆润”,把每个音“扎”到底并感觉每个音。而现在我们又突然说,要注意作曲家在乐谱中所注明的音色要求和重点弹奏法,要深入到这些细节之中,努力理解他们并充分发挥自己的听觉和想象力。
其实,前后两种说法并不矛盾,首先,慢速弹奏、发音深厚、均匀等,这只是作品分析工作的最初阶段。以后,当学生将作品熟练到一定程度之后,他们便开始尝试把弹奏速度稍微加快一点,迈出今后正式练习演奏该作品的第一步;然后就是集中全部精力,认真研究原作者在乐谱上所做的所有指令,试图深入到作品的思想实质之中,揣摩作曲家所设计的真正的作品诠释意图,接着进行第一步演奏尝试,但这并不是对作品的演奏,充其量是小心翼翼的摸索和尝试。